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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南汇东滩湿地保护问题在2019年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的信息(选录)


【前言】


  为增进公众对上海南汇东滩湿地的了解,我们从2019年《7月25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中选录了相关内容,并附《中共上海市委、市长信箱中有关南汇东滩湿地保育的市民来信选录》供读者参考。

    萤火虫环境保育志愿者小组

    2020年5月13日


【相关】



    7月25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

    ( 2019年7月26日 )

  2019年7月25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我市第十五批生态环境问题67件(见附表)。我市高度重视,及时分办至相关区、部门进行处理。截至8月5日,第十五批信访事项办理情况已全部反馈,现按要求向社会公开。

    附表: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15批  2019年8月5日更新)

http://www.shanghai.gov.cn/nw2/nw2314/nw44975/nw45141/nw45144/u26aw61284.html



    序号:

  28


    受理编号:

  X2SH201907250018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百余平方公里滨海湿地(南汇东滩)至今没有得到有效保护并遭到严重破坏:

  1、强行毁湿植树超过3000亩,破坏生态系统稳定性;

  2、南汇新城镇未落实《上海市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

  3、新圈围44.7平方公里区域(大治河以南,世纪塘路以东的滩涂)缺乏足够生态监管和治理,无证捕捞泛滥,受外来植物入侵;

  4、依据《上海市2035总体规划规划》,南汇新城镇东海大道以东为生态保育区和生态修复区,但未见任何生态保育和修复活动,反而靠大量出租土地牟利。


    行政区域:

  浦东新区


    污染类型:

  生态


    (A部门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区域是南汇东滩一线大堤内圈围成陆形成的人工造地。为防止非法侵占、土地抛荒等,该区域曾通过限定种植水稻的方式开展临时利用。南汇新城镇按照《全国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2016-2025年)》和《浦东新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等文件指导和区林地建设规划任务,于2019年开始在该区域种植公益林共984.3亩,目前已基本完成。

  投诉人反映的其他情况说明:新圈围滩涂管理及无证捕捞等事项不涉及我局职能;南汇新城镇落实《上海实施方案》情况、生态修复活动开展情况等由镇政府具体执行。

    是否属实:

  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接到转办单后,我局联系了浦东新区、临港管委会、南汇新城镇,督促其进一步强化贯彻落实《上海市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并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实施:

  1、坚持规划引领,明确生态空间布局。结合《上海市2035城市总体规划》,对临港区域堤内堤外湿地区域进行统筹规划,协调发展。在区域专项规划中明确各类空间区域的功能和湿地保护重点区域,切实加强鸟类栖息地的保护。

  2、突出重点,加强堤外自然湿地的保护管理。加强鸟类重点栖息地监测;联合水务、海洋、农委等有关部门,在滩涂生态修复、互花米草外来入侵物种治理等方面进行重点专题研究,制定相关工作方案,逐步解决湿地保护面临的突出问题。

  3、因地制宜,强化堤内退化湿地的修复治理。结合《上海临港试点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和前期研究情况,调整完善规划,选择生态敏感区域建立湿地公园,并积极开展退化湿地修复工作。在临港区域海绵城市建设、生态绿地建设和水系整治工程中更加注重湿地的修复,积极探索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绿色新城建设发展道路。

    问责情况:

  无


    (B部门调查核实情况:

  根据《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东海大道以东区域部分为规划城市开发边界,其余规划为农林生态复合区以及生态修复区。具体空间分布请见《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中的“上海市域用地布局规划图”。

    是否属实:

  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无需处理整改

    问责情况:

  无


    (C部门调查核实情况:

  1、交办单中所述大治河以南,世纪塘路以东无新圈围工程,只有南汇东滩促淤项目,促淤工程已完工。

  2、促淤项目建设单位为上海市土地储备中心,促淤区管理由上海市土地储备中心委托上海宏波工程监理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波公司)具体负责。  

  3、对无证捕捞问题,宏波公司配合当地渔政管理部门发现一起清理一起。

  4、市土地储备中心在市生态环境局和市农业农村委的指导下专门编制了《南汇东滩促淤整治工程生态补偿及环保项目》报告,并完成了2019年首次增殖放流工作。

  5、促淤区内发现零星的互花米草入侵生长。

    是否属实:


  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1、要求市土地储备中心进一步加强与当地渔政、绿容部门协同,进一步遏制无证捕捞行为,强化促淤区管理。

  2、在渔政、生态环境等部门指导下,持续开展生态补偿及环保工作。

    问责情况:

  无


    (D部门调查核实情况:

  南汇新城镇在市、区协办单位的协助下,组织各部门对反映区域相关情况进行核实:

  1、“南汇东滩”是一个约定俗成的地名,包括了浦东新区临港新城及周边区域,可分为大堤内和大堤外两个区域。堤外面积约有5.4万公顷,主要为近海与海岸湿地。大堤内是围海造田、吹沙成陆形成的人工造地,尚未纳入开发建设时序,呈现出所谓芦苇荡“湿地”景观。

  2、南汇大堤内500米被纳入沿海防护林建设范畴,有植树造林的客观需求,需实现绿地、林地、湿地三地融合发展,湿地实行动态平衡,总量管控。

  3、新圈围区域区农委渔政部门对该区域有严格的禁捕管理措施,严格查处无证捕捞行为,及时、有效清除违规网具。区林业部门重点打击利用投毒、网捕、下套等手段,非法猎捕、杀害迁徙候鸟等野生动物的行为等违法犯罪行为。

  4、依据《上海市2035总体规划》,该区域属于其他农业空间,为防止土地抛荒,对相关土地开展农业种植等临时利用属于规划范畴,不存在靠大量出租土地牟利的情况。

    是否属实:

  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1、严格按照《浦东新区林地建设专项规划》等相关文件,按“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原则开展植树造林工作。

  2、注重湿地和野生动物保护,尽可能避开现状“湿地”

  3、进一步加大对该区域的禁捕管理和监管,加强渔政执法力度。

  4、规划先行,加强区域用地管控。作为限制建设区予以管控,禁止对主导生态功能产生影响的开发建设活动,控制线性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和独立型特殊建设项目用地。

    问责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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